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实现“单一窗口”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6-10-23 11:22
  

  近日,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事边检对接项目顺利通过初步验收,标志着我省“单一窗口”顺利实现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管理主要单位的系统对接,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实现“单一窗口”船舶进出口岸的“一单四报”。这是我省在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方面取得的又一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通过省“单一窗口”的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系统,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向对应的口岸管理单位提交申报单及相关随附单据,“单一窗口”再统一推送给相关口岸管理单位,大大提高申报效率,方便企业的同时也降低了企业负担。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四个部门可共享企业申报信息,交换各自的审批结果,在执法监管层面实现互认和互助;同时,将船舶监管执法非必要的作业实现了前推后移,把口岸通关现场的执法内容减到最低限度,从而打造了更加高效的口岸通关模式。该项业务的实施,使我省船舶进境时间由36小时减少至2.5小时,出境时间由36小时减少至1小时。

  (记者_林侃)

标签:单一 窗口|一单四报”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吴炜鹏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