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委办公厅发文要求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11-30 10:26
  

  各市、县(区)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省军区党委:

  省第十次党代会是在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批准了尤权同志所作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报告,批准了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委和省纪委,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一次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大会,是一次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大会。为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统一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心聚力落实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实质

  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集中体现在尤权同志所作的报告中。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客观总结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科学分析福建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既体现中央精神又契合福建实际,是指导我省未来五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理解和把握党代会精神,首先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尤权同志所作的报告,重点要领会和把握以下五个方面:一要深刻领会大会主题,准确把握“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二要深刻领会“五个必须坚持”的宝贵经验,准确把握过去五年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三要深刻领会今后五年我省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准确把握福建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

  (下转第6版)

  (上接第1版)四要深刻领会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准确把握实施创新驱动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五要深刻领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学习领会党代会精神时,要注意与学习领会省委十届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特别要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三个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福建得到全面落实。

  二、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

  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迅速将党代会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中。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把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积极为广大党员干部作辅导报告,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组织部门要把学习党代会精神,与部署安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建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做到同步推进。宣传部门要组织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集中开展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党报党刊、广播电视、重点新闻网站要发挥各自优势,开辟专栏专版,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各战线的学习贯彻情况,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党校、行政学院等要举办形式多样的专题研讨班,在培训和轮训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干部对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各界群众的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宣传活动。

  三、以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

  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要在密切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推动各项工作上见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紧扣“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中心任务,找准坐标定位,主动融入,积极作为,特别要认真查找、努力解决在发展思路、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党代会精神,更加符合自身实际。要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倒排进度,全力冲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将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情况报告省委。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2016年11月29日

标签:党代会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