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设区市本月底前将设立市医保局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6-11-03 11:22
记者昨日从省医保办获悉,我省市级医保“三保合一”的时间表目前已经出炉,全省所有设区市本月底前将设立市级医疗保障管理局(下简称“市医保局”),统一管理原属于人社、卫计、物价和民政等部门管理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事务。
职工、居民医保报销目录将统一
据了解,市医保局业务工作受市政府直接领导,并由市政府分管医改工作的领导直接负责。人社部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的管理职责,卫计部门新农合管理职责、药品集中采购的管理职责,物价部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职责等,将统一划归市医保局承担,进行统筹管理。
业务衔接方面,各地改革市县医保体制过程中,将同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
在此基础上,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目录,即统一用药目录、诊疗目录、服务标准,同时根据筹资水平的不同,制定差别化的报销比例。
各市医保局将相对独立运作
各地将在设区市财政局加挂“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的牌子,各设区市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基金委托市医保局管理,县(市)设立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作为设区市医管中心派出机构。
各市医保局将相对独立运作,其编制、人员参照省医保办做法从有关部门划入,并增加医疗服务监管、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药品配送、结算等职能的编制和人员。
按要求,11月底前,市医保局的机构整合、编制划转、人员到位等工作任务要基本完成。
(记者 刘世泉)
标签:医保|医保局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福建市级医保“三保合一”时间表出炉 11月完成2016/11/02
- 20项行为明年纳入福建省医保管理系统“黑名单”2016/11/01
- 福建:5类单位个人共20项行为将被医保部门拉黑2016/10/31
- 福建省整合医保管理体制 成立医疗保障办公室2016/10/13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