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行为明年纳入福建省医保管理系统“黑名单”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11-01 10:38
不执行“两票制”、派医药代表以回扣等方式贿赂医务人员、诱导激励医生开“大处方”过度医疗、欺骗患者购买回扣药品、恶意借用套用他人医师代码开处方……2017年1月1日起,这20项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在我省将被严查,涉嫌的药品耗材(含进口)供货生产企业、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医师等五类单位和个人,将被拉进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
省医保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针对药品耗材(含进口)供货生产企业、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医师等五类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的20项行为,明确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医保基金拒绝支付被列入“黑名单”的药品耗材(含进口)供货生产企业所有产品货款,并取消在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供货资格;拒绝支付被列入“黑名单”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货款,并取消全省范围药品耗材配送资格;拒绝支付被列入“黑名单”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并解除医保定点协议;拒绝支付被列入“黑名单”的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费用,并解除医保定点协议;拒绝支付被列入“黑名单”的医保医师处方医保费用。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布。
(记者 储白珊)
标签:医保管理|黑名单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央行:征信中心无“黑名单” 只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2016/10/26
- 厦门10家企业上“黑名单” 这些东西别吃!2016/10/21
- 晋江一批环保违法企业被列入“黑名单”2016/10/20
- 福建省整合医保管理体制 成立医疗保障办公室2016/10/13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