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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女子死在出租房 男友为避嫌竟然抛尸户外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6-10-29 11:35
  

  

  据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报道女友在出租房死亡,男友非但不报警,为了避嫌还将其尸体抛弃在小巷里。因涉嫌侮辱尸体罪,这名男子近日被检方起诉到法院。

  29岁的谢某与女友刘某非婚生育两个孩子。2015年11月8日,在新罗区西陂街道大洋水厂附近谢某租的一处出租房里,因一些琐事两人闹了点小矛盾,随后谢某离开了出租房。

  被告人谢某:她说上班累然后我就叫她不要上班,后面就很气,因为她是不想带小孩,后面就没什么,没吵架。

  谢某离开出租屋后,直到当天晚上12点左右才再次回到出租屋内,而眼前的情景让他大惊失色。

  被告人谢某:当天回去时看我老婆躺在床上,整个人就僵硬掉了,我很伤心也很害怕,就把她背到外面去了。我是怕被怀疑,就把她背到外面去了。

  眼见刘某已经死亡,谢某担心刘某的家属怀疑自己将刘某杀害,为避免惹人注意和怀疑,他将刘某的尸体从房内背出,抛弃在了离家10多米处的一条无人小巷死胡同里,并将刘某的提包、拖鞋等物品抛弃。

  六天后,刘某的尸体被路过的群众发现,并报了案。经鉴定,刘某排除机械性暴力损伤以及毒物理化他杀的可能,因尸体重度自溶,无法明确是否因某种重要脏器疾病所致猝死。第二天,谢某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谢某:那时候没想后果,就背出去了。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为此,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谢某违背民俗风尚,抛尸户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谢某表示自愿认罪。

  审判员:当你发现你老婆死在床上的时候,你为什么没有告诉她的家属,你让她曝尸在野外,你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

  被告人谢某:我对不起她。

标签:龙岩|抛尸
稿源: 台海网  编辑: 付惠娥付惠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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