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酒后报警称车被盗 原来“小偷”是自己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6-10-20 15:12
  

  前晚10时许,在晋江英林,顾某酒后报警称电动车被盗,民警到场一查,原来“小偷”是他自己,顾某喝醉“断片”,忘记车子被朋友刘某借走一事,为此闹出笑话。

  前晚,男子顾某和朋友约好到KTV相聚,他骑电动车载着朋友刘某一起前往。到了KTV,顾某喝酒高歌,逐渐有了醉意。等到22时许,顾某和朋友告别后,打算打电话给刘某,让他骑车接送,突然发现门口自己电动车不见踪影,找了一圈也没找着。这车刚买不久,就这样没了,顾某很心痛,便打电话报警称自己电动车被盗了。

  英林派出所民警到场,先了解详细情况,询问电动车的款式、牌号等。见顾某微醉,民警让他仔细想想,电动车会不会停在其他地方,或被朋友骑走了。经民警提醒,顾某冷静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随即给刘某打了个电话,这才“真相大白”。原来刚到KTV时,刘某因为平常不怎么喝酒,便告诉顾某自己不去了,先骑着顾某的电动车离开,等聚会结束让顾某电话联系他接送,顾某也同意了。而喝酒后,顾某完全忘了刘某借车这件事。

  回想起事情原委后,顾某连连表示歉意。民警也提醒,喝酒要适量,酒后更是不能自己骑车。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薛凯宇)

标签:报警|被盗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