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男子向母亲要路费会女网友遭拒欲自残 母亲报警

www.ijjnews.com   福州晚报  2016-10-19 11:27
  

  去山西见女网友每次都要花两三千元,费用都需母亲出,不惑之年的张某却乐此不疲。前日,张某再次向母亲要路费去山西遭拒后竟要自残,母亲向福州市鼓楼南街派出所求助。

  16日上午,南街派出所接到林依姆报警。林依姆称,儿子要钱见女网友不成,竟要自残。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对母子正在争吵,地上有一个摔成碎片的手机。民警将母子劝开,分头了解情况。

  原来,儿子张某今年45岁,有轻度智力障碍。张某离婚后一直想找一个新伴侣,一年多前认识了一名山西的女网友,他觉得和女网友特别合得来,曾两度赴山西见面,还把女网友发在微信朋友圈的照片全部打印出来挂在房间里。

  不久前,女网友突然提出不要再联系了。张某接受不了,想再次去山西当面挽回,向母亲要路费时被拒绝,一气之下把手机摔了,和母亲大吵大闹。

  林依姆已经年近七旬,丈夫去世得早,是她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家境虽然不算贫困但也不是特别富裕。儿子离婚后,窝在家里天天上网,不出门工作就靠母亲养活。

  张某之前两度去山西,每次花费的两三千元都是林依姆支付,开始林依姆也支持儿子再找一个伴侣,可是山西的女网友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和儿子结婚,儿子却执意要去山西,还以自残来威胁。

  了解情况后,民警劝张某,远距离网恋不靠谱,没有人会喜欢天天上网的啃老族,先找个工作养活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事。

  经过民警劝说,张某同意不去山西见女网友,母亲买了一个新手机给他。

  (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南街综)

标签:女网友|路费
稿源: 福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