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远光灯致高二学生被撞死?交警:最近厦门无这类事故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6-10-20 10:22
  

  “请关掉您的大灯好吗,昨天一个高二的孩子被撞身亡,双肺破裂,颌面多处骨折,没有抢救过来。城区不要使用远光灯……”

  昨天,厦门人的朋友圈里传阅着这份充满爱的倡议。不过,记者经过核实,倡议里的事故是假的,而远光灯的危害却是真的。

  交警:最近厦门无这类事故

  这条流行于朋友圈的倡议,从行文风格来看,它符合谣言的很多特点,没有权威的出处,没有具体的时间,没有发生的地点等。导报记者在网络搜索找到几乎一模一样的“段子”,去年11月份时,就已在全国各地转发。

  而多位交警回应,最近厦门并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故,单纯因为远光灯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极少见的,造成事故的原因往往更加复杂。

  老司机:眼前白茫茫险撞人

  事故是假,但远光灯造成的危害却是潜在的。据了解,夜间行车,如果滥用远光灯,往往会给别的驾驶人造成视觉障碍,轻则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重则或引发事故。“有一次我在湖滨南路,对面的车子开大灯,我眼前20多米的区域白茫茫,什么也看不见。当时,我的车速是40迈,有一个人横穿马路,站在路中间,等我发现时不到10米,来不及刹车,我本能打了方向盘,险些出车祸。”市民小李是8年驾龄的老司机,那一幕让他惊魂。

  “我最恨开大灯的。”小李说,有的远光灯是从后面的车辆射来,透过玻璃窗,直接打在他车内的后视镜上,特别晃眼。

  2014年,厦门市公安交管部门推出“我最讨厌的十大陋习”微信评选活动,吸引16256人次参与留言投票,滥用远光灯排在榜首。

  记者调查:岛外远光灯最“闪”

  昨晚,记者在湖滨北路、育秀路、湖明路、东明路、金榜路等路段观察,开远光灯的车极少,只有3部车疑似开远光灯。

  而长期往返岛内和翔安的市民黄小姐告诉导报记者,岛外开远光灯的情况比岛内要多得多,主要是因为岛外路多,很多地方没有路灯或灯光昏暗。

  据了解,滥用远光灯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从灯光昏暗的地方到了明亮的地方,比如从没有灯光的小路、灯光不好的国道、郊区进入市区,忘关远光灯。有的是在交会车时,没有把远光灯调成近光灯。还有少数人是还分不清楚自己开的是远光灯还是近光灯。

  提醒

  不直面学躲避

  应对开大灯的司机,一般人是通过变换远近光灯的方式,来提醒对方。但有的人“以暴制暴”成为“路怒族”,你亮我也亮;还有的人给车子安装了加厚的贴膜,受到的困扰小了一点,但自己观察车外的光线却相应变弱。

  一名老交警提醒,遇到开远光灯的车辆,除了通过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应当采取更稳妥的措施,务必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路上的标线标志,可以把头抬高或者坐低,避开远灯灯的直射。

  (记者 吕寒伟/文 陈巧思/图)

标签:辟谣|远光灯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