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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点名通报7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www.ijjnews.com   人民网  2016-10-13 11:28
  

  人民网北京10月13日电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今天发布第四次“每周通报”,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本周共通报75起。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朝阳区小红门乡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该乡组织村干部和包村干部共计270余人,分批前往广西、浙江、陕西等地考察。期间,游览当地旅游景点、历史遗迹、纪念馆等。参观考察共计支出109万余元。乡党委书记李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乡人大副主席、牌坊村党总支书记刘振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顺义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东民楼堂馆所违规问题。2015年,张东民在未经集体研究情况下,多次个人决定对办公楼、庭院等部分进行装修改造,共计支出130余万元。张东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博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忠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社区使用账外资金1.5万余元,向“两委”工作人员发放补贴、慰问等,其中陈忠文领取补贴600元。陈忠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房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长阳分队分队长邓建国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邓建国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3.45平方米,超标准24.45平方米。邓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延庆区广播电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季晓冰违规操办婚礼问题。2015年10月,季晓冰为女儿举办婚礼,宴请宾客23桌,违规收受单位同事及管理对象38人礼金,共计1.9万元。季晓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勋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8至9月期间,刘勋多次使用公务用车接送、探望亲属;工作日中午,乘坐公务用车参加校友私人宴请,并饮用白酒。2016年5月,刘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津市安定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田红军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问题。田红军在担任院党委书记期间,办公用房面积为49.23平方米,超标准1倍。2016年7月,田红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津市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杜明钰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杜明钰主动邀请本单位12名同事参加其女儿婚宴,并收受其中11人礼金,共计6400元。2016年6月,杜明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违规礼金。(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邢台市桥东区北大街办事处府前南社区主任于美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于美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民政局下拨办公经费吃喝,并以虚假发票报销,共计5045元。于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靳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靳伟先后4次收受被监测单位或他人赠送的月饼券、熏肉券、购物卡等礼品礼金,共计3349元。靳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太原市杏花岭区区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王彩萍违规用公款购买食品等问题。2016年2月,王彩萍违规使用慰问结余经费购买食品等,供单位和个人消费。王彩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政协常委、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其木德永仁违规操办婚宴等问题。2015年11月8日至9日,其木德永仁分别在两家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共设宴席76桌,收受礼金161200元,其中收受原工作单位同事74人礼金25900元。在任旗教育科技局局长期间,未经国资部门审批,擅自将单位一辆轿车以协议价3万元出售给私人,售车款当时已上交财政;用行政经费报支单位购买烟酒款项,共计38974元。2016年7月14日,其木德永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规礼金被收缴。

  2.正镶白旗明安图镇司法所所长立新违规举办寿宴等问题。2016年2月15日,立新在某酒店为母亲操办寿宴,违规邀请旗司法局及苏木镇司法所13名干部职工参加,并收受礼金3300元。7月14日,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礼金被收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大连市金州新区金州福利院副院长徐治革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徐治革组织本单位职工在单位食堂用公款进行会餐。徐治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关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冯明良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冯明良组织村部分党员及村民代表,到东戴河、营口鲅鱼圈等地公款旅游。冯明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黑山县段家乡庞家村村委会主任庞振违规操办喜庆问题。2016年5月26日,庞振借举办养生馆开业庆贺之机,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并收受礼金。庞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东洼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占国违规操办婚庆问题。2016年6月6日,刘占国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刘占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辉南县团林镇东胜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宏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王长宏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给本村四个社长发放年终奖金,共计8000元;给报账员李某某发放工资补助1200元。采取虚列支出手段,账内核销处理招待费3215元。2016年6月12日,王长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敦化市沙河沿镇农技站站长王铁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6月9日(端午节)上午,王铁东驾驶单位公车前往敦化市办理私事,并于当日返回。7月15日,王铁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安达市人民法院民庭庭长范百岩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范百岩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内设休息室,上级多次组织清理未予整改。范百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局长蒋伟、办公室主任耿健、防雷中心主任兼总账会计杨国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蒋伟指使耿健、杨国峰采用收取气球施放费、工程检测费不入账和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手段,私设“小金库”23.6万元,并使用“小金库”款项17万元,购买购物卡、发放节日补助和公款送礼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小金库”剩余款6.6万元和购物卡8000元。

  2.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局金牛湖分局局长陈小萌、主任科员周仕鹏违规索要节礼等问题。2015年1月23日,2人在对某超市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时,收受负责人赠送的4条某知名品牌香烟。2016年1月22日,陈小萌打电话给该超市负责人索要8份礼品,并与周仕鹏一同前往该超市提取8床价值9280元的蚕丝被,作为春节福利发给分局职工。陈小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仕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将违纪所得全额退还超市。

  3.沛县张寨镇中心小学校长王玫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2015年9月,王玫为儿子举办高考升学宴,收受学校30名教职工礼金,合计6000元;2016年春节前,举办乔迁宴,收受20名教职工礼金,合计4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4.溧阳市上黄镇纪委原书记杨福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4月10日,杨福平在办理母亲丧事期间,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以吊唁为名赠送的某知名品牌香烟40条、礼金7600元,款物折计2.7万余元。杨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所得。(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罗东祥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罗东祥接受下属单位邀请,赴桂林旅游,公款报销费用5.38万余元。此外,罗东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罗东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江山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祝雄生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5年7月,祝雄生在操办父亲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下属干部职工礼金,共计5100元。2016年8月,祝雄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太湖县新仓镇副镇长孔海舟等10人违规用村集体资金吃喝问题。2016年6月26日,孔海舟和镇干部刘焰在基层开展工作时,违规接受金鸡村村干部用集体资金招待,共计消费1600余元。孔海舟、刘焰、金鸡村党总支书记周文胜、村党总支副书记徐治中、党总支委员李旺兵和村委会委员张景茂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吃请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陈郢村村委会主任陈瑞怀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11月29日,陈瑞怀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4人礼金,共计4000元。陈瑞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南陵县司法局何湾司法所所长吕云松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以来,吕云松多次私驾司法所警用车辆办理个人私事。吕云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公车私用费用。

  4.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胡红光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3月26日和4月3日,胡红光先后两次以乔迁新居为由,在不同饭店举办“乔迁宴”并违规收受礼金。胡红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3000元礼金被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原副馆长汤家庆公款旅游问题。汤家庆借前往四川、河南公务考察之机,游览乐山大佛、九寨沟、龙门石窟和嵩山少林寺等景区,违规报销相关费用7438元。汤家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赣州市中医院院长刘少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5年11月19日,刘少华一行9人在重庆参加学术会议期间,接受某医疗器械商安排,前往当地景区游玩,往返机票、高铁票、景区门票等开支均由该医疗器械商承担,共计14069元;12月18日,刘少华一行3人在成都参加会议期间,接受某药业公司安排,到当地景区游玩,往返机票、景区门票费用等开支均由该药业公司报销,共计6774元。刘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被处理,有关违纪款被追缴财政。

  2.永修县公安局涂埠派出所民警、治安管理大队内保中队副中队长傅长青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5月27日和30日,傅长青在执法过程中,先后收受执法服务对象李某5000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傅长青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被免去副中队长职务。所长陈越强、教导员李玲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党支部书记罗作明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12月10日,罗作明在陪同公路管理部门一行5人对两条农村公路进行检查时,超标准安排晚餐。当晚共12人就餐,花费1970元,超标930元。罗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费用被收缴。(江西省纪委)

标签: 八项|规定|违规
稿源: 人民网  编辑: 吴美斌吴美斌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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