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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当购房首付 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10-03 09:44
  

  泉州市民陈先生来电:我是泉州市直机关职工,公积金是在泉州交的,如果我要在晋江买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当首付吗?

  记者反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说,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自2016年7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凡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可直接凭房地产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监管账号,充当首付款。据此,陈先生可凭经晋江房地产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到晋江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若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0595-12329咨询。

标签:公积金|购房|提取|房地产|晋江|住房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颜英婷颜英婷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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