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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市: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维护农民工权益

www.ijjnews.com   中工网  2016-09-13 15:46
  

  从援助入手,构建职工法律服务平台强化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平台。2011年,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人员实施奖励的暂行办法》,奖励经费由市总工会提供。几年来,市总工会共为545名困难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困难职工追回欠薪、工伤及交通事故赔偿金额为564万元,奖励办案律师19.78万元。2015年10月,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家门口法律服务”。分9个片区对全市19个镇(街道)工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通法律援助网上、微信服务平台,职工在家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援助购买服务平台。2015年1月,与福建佳汇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晋江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聘请8名专职律师,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劳动报酬、工伤等劳资纠纷案件,年底派驻三名律师到陈埭镇政府,引导权益受侵害职工走法律维权程序,帮助职工挽回损失。2015年共为196名困难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追回300余万元的欠薪。2016年至今,中心共接到来电、来人咨询共69个,免费代理劳动争议案件8件,涉案金额70余万元。成立市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今年3月15日,为实现法院和工会调解资源的有机整合,引导和支持职工理性表达诉求,切实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诉讼和调解对接,实现专业化审判,快捷高效调处劳动纠纷,晋江市人民法院和晋江市总工会联合成立晋江市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

  从化解入手,实现纠纷层级解决劳资纠纷案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全部进入诉讼程序,不仅程序繁琐复杂,且易造成时间冗长拖延,引发新的矛盾冲突。鉴于此,该市建立劳动争议的阶梯式诉前化解机制,将大量劳资纠纷化解在诉前。

  网格化管理,属地化解劳资矛盾。将晋江19个镇街道按法庭管辖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法庭、劳务所、工会、公安等多部门配合,多管齐下,快速介入,采取多种手段筹措资金,实现劳资纠纷的就地化解。如在非公企业集中、农民工多,劳动案件多发的陈埭法庭,成立了“晋江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法庭”、“晋江市陈埭镇职工维权中心”及“陈埭片区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等多个职工维权机构,由镇政府牵头,由法庭、劳务站、司法所、工会、商会、工商等部门联合设立陈埭镇职工维权中心,实行劳动争议案件“一站式、一条龙”的处置模式,互相联动,密切配合,实现群体劳资纠纷的一体化处理。

  层级化措施,逐级调处劳动争议。通过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各自的法律、政策、组织优势,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实现群体劳资纠纷的快速介入处置。对欠薪公司和人员经营财产的快速查封,处置变卖,在最短时间内筹措工资款项。对于涉及恶意欠薪的,由公安部门介入,开展对欠薪资方的追逃、动员等工作。通过第一级处理,绝大部分群体劳资纠纷案件得以基本解决。同时,在19个镇街道配置了29名专职调解员,391个村(社区)配备了825名调解员,努力实现简易劳资纠纷的就地消化。第二级处理主要由人社部门对劳资纠纷案件进行仲裁处理。利用劳动案件仲裁一裁终局的优势,将大量劳资案件解决在仲裁。第三级就是诉讼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尤其是做好立案前的诉前调解工作,利用双方矛盾尚未完全激化,由每个法庭指定熟悉劳动业务,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干警做好双方诉前调解工作。按照“一个电话,两方会面,三日协商”的“123”工作模式。针对部分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出现转移财产和企业主“跑路”,导致突发性劳资纠纷的现象,该市对于企业主恶意欠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晋江市法院共对35名拒不支付拉动报酬的企业主判决刑法,仅2015年就判处24名,且均判处实刑,在社会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应,让企业主不敢跑,不敢欠。

  通过诉前调解,大量的案件消化在法院诉讼前, 2013年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23件,2014年1357件,2015年却下降到839件,案件数量下降近40%.且已受理的案件,通过开展调解工作, 2015年调解撤诉618件,调撤率达74%,大部分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 傅乔成 通讯员 彭育平 蔡崇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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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劳动争议|农民工
稿源: 中工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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