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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酒驾后拖行交警被判刑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6-08-05 13:07
  

  新华社上海8月5日专电 一男子酒驾后为逃避检查竟然冒险冲卡,将检查民警拖行近1公里,造成民警10级伤残。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男子因妨害公务罪获刑2年6个月。

  2015年11月14日,男子王某驾驶轿车行至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龙川北路东100米附近时,遇民警设卡例行检查。民警通过随身携带的手持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测试时,发现王某有酒精反应。民警要求王某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测试,并拉了下车门,发现车辆反锁,遂伸手到车窗内侧想要打开车门。

  王某非但不听从指挥,拒不下车,而且迅速关上车窗,将民警伸入驾驶室的手臂夹在车窗中,并且不顾民警安危,拖行民警驶车快速行驶。拖行途中,民警不断和王某交流,要求他停车,但王某并未听取。在将检查民警拖行将近1公里后,王某减速后民警才挣脱。

  此后,王某驾车逃离上海。两天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鉴定,民警左肩部、左肘关节损伤,左肘关节活动功能受限,已构成轻微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民警也一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为逃避执法检查,不顾民警安危,驾车拖拽民警,并致一名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记者 黄安琪)

标签:酒驾|判刑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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