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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3-16 08:03
  

  快检箱“出马”蔬菜农残15分钟出答案

  晋江新闻网3月16日讯 昨日,“新消费我做主”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在晋江五店市传统街区启动。晋江消委会、市场监管局、文明办、卫计局、发改局、盐务局、烟草局等30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现场与市民互动,向市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方式和法律法规,并用快检设备现场为市民检测蔬菜农残情况等。

  活动现场,主办单位晋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市场监管局向到场市民解读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里的一些新细则,并耐心指导市民在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遇到突发网购纠纷时如何进行维权。

  与其他展位桌子上都摆着宣传手册不同,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展位上还摆了两个手提箱,里面装的都是快速检测食品的宝贝,引得不少群众围观“瞧”热闹。

  市民陈女士将刚买来的小白菜递给检测员,只见检测人员将样品剪碎后,放进专用的塑料杯内,在杯中滴几滴检测专用试剂,静置2分钟左右。随后将提取处理后的检测液滴在试纸上,10分钟后,将试纸放入农药残留检测仪,3分钟后便可查看结果。“之前都没见过,这次是大开眼界了,真的跟报纸上报道的一样,方便快捷。”市民陈女士开心地表示。

  晋江市消委会秘书长张颖表示,接下来将针对消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活动,依托“晋江12315”微信公共平台,让广大消费者掌握第一手消费维权资讯。此外,还将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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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圈里开“厨房”也要有证照才行

  昨日,在现场,记者了解到,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在朋友圈里卖“私房食品”这种“裸卖”行为将会受到约束。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要持照经营,在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之后方可售卖。

  虽然大部分“私房食品”在宣传时都强调是“纯手工制作”“无污染”“零添加”“健康营养”等,但仅靠一个微信号的简易推销方式,很难百分之百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情况。

  此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也将承担相应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记者_林文婧 秦越 文图)

标签:315|消费者权益日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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