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五方面着力推动中国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周玮)“文化与互联网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强大的融合力。我们已经难以想象,文化新发展可以离开互联网;我们同样难以想象,互联网发展可以缺少文化的助力。”8日举行的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年会高峰论坛上,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如是说。
来自文化部的数字显示,网络文化产业近年呈高速增长,目前中国网民数已达6.7亿人,其中网络音乐用户4.8亿,网络视频用户4.4亿,网络游戏用户3.7亿,网络文学用户2.9亿。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等为代表的网络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文化消费中最有活力的领域。网络游戏产业连续8年以每年约30%的速度增长,2014年收入1069.2亿元人民币,刚刚过去的2015年达到1330.8亿元,其中中国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产品达到945.4亿元,占70%以上。
雒树刚说,我们要凝聚各方力量,汇集多方智慧,共同推动中国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正确发展导向。发展网络文化,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真善美。要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鼓励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创作传播。要实施网络文化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鼓励广大网络文化企业和从业者,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网络文化精品力作。
——搭建网络文化人才培养平台。加大文化产业创意人才扶持、艺术人才培训等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在网络文化领域的实施力度,为青年创意人才在网络文化领域脱颖而出创造更好条件。
——优化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紧紧围绕“互联网+”行动计划等国家创新发展规划,鼓励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拓宽网络文化产品传播渠道和落地空间,扩大和引导网络文化消费。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治理。要加强网络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治理格局和监管模式,严禁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生产传播,不断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环境,营造清朗的网络文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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