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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支持法院改革
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加快司法民主进程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1-01 09:35
  

  核心提示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2015年10月27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261名通过“海选”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任命。261名人民陪审员顺利通过任命,充分反映了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的信任和期望。

  提升“海选”含金量 依法履职有底气

  “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感觉特别有意义,尊荣感、使命感油然而生。”人民陪审员许四川表示。

  作为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晋江市法院首次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此次新任的261名人民陪审员中,基层群众占76%,10%的人担任村“两委”干部或是曾经参与过调解工作。通过“群众海选”方式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充分体现司法民主的广泛参与性和代表性,让民间智慧在司法审判中大有可为。

  “这次入选可不像上两次那么简单,可谓‘过五关斩六将’。”“老陪审”洪义锋再次成为晋江市法院人民陪审员时表示,“既感到意外,又觉得幸运。”他坦言:“责任和压力也随之而来。”

  洪义锋是晋江市民营企业家代表,具有丰富的从商经验和较高的行业威望,曾担任泉州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从事陪审工作以来,洪义锋先后参与陪审民事、刑事案件80余件,逐步从一个法律门外汉成长为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佼佼者。

  通过这次“海选”,洪义锋从全市55万多名28至65周岁的常住居民中被随机选中。他表示,一分责任一分担当,对于今后的“陪审之旅”,自己将尽心尽力,不辱使命。

  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加快司法民主进程

  2014年5月,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在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上听取晋江市法院的专题汇报。同时,全力支持晋江市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2014年先后任命了3批共计98人的人民陪审员,使晋江市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73名。

  2015年4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在全国10个省(区、市)、各选5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晋江市法院被授权为福建省5家试点单位之一。

  为确保这项“国字号”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2015年8月14日,晋江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成员会议,专门听取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汇报。8月25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把晋江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额总数增加至410名。10月27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晋江市人民法院关于丁明红等同志任职的议案,任命了261名人民陪审员,加上之前已任命的149名,晋江市的人民陪审员达到410名,居泉州各县(区、市)之首,也是晋江历史以来人民陪审员总数最多的一次。

  “人民陪审员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丰富的社会阅历,我院将充分借助这样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拓宽人民监督司法渠道,将‘民间智慧’真正融入司法,让人民陪审员这群不穿法袍的‘法官’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小兴表示,晋江市法院将通过狠抓落实、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让人民陪审员参审有位更有为,打造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晋江模式”。

  据统计,2014年以来,晋江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达3063件,人均陪审17.7件,陪审率达96.4%,位居全省前列。这份沉甸甸的数据背后,体现的正是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和晋江市人民法院规范、高效开展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管理的有益实践和积极作为。

  (记者_庄诗莹 胡志法 通讯员_尤燕玲)

标签:人大常委会|法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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