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环保志愿者招募公告
www.ijjnews.com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5-06-08 09:51
为推进公众参与,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让公众更多地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共创生态晋江,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招募环保志愿者。
为推进公众参与,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让公众更多地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共创生态晋江,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招募环保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常年
二、招募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本市城乡居民;
2、热爱环保事业,关心支持晋江环境保护工作;
3、身体健康,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参与昼间或夜间的环保工作。
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内容
1、环保宣传:通过公益宣传、环境教育、调查研究和直接活动,致力于提高自身、他人保护和改善晋江生态环境的意识;
2、环保监护:关注生态环保,检举、揭发、制止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关注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3、环境整治:深入生态环保重要领域、重要区位,开展生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四、招募程序:
1、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网站报名:登录晋江新闻网,进入专题页面创建全国生态城市 全民在行动,下载《环保志愿者报名表》,按表格内容填写,直接发送至jjshjbhj@163.com邮箱;微信报名:关注晋江新闻网微信、晋江生态办微信,直接回复“环保志愿者+姓名+电话+年龄”即可报名,将由工作人员联系核实信息;
2、经审查合格后,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志愿者本人,并发放统一标志。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28日
标签:环保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参与环保知识有奖问答,小小盆栽领回家2015/06/08
- 罗山一食品公司两人因触犯新环保法被刑拘 为泉州首起2015/06/08
- 庆祝5·29计生协会活动日 龙湖将开展环保骑行活动2015/05/29
- 丰泽区环保局副局长许鸿志 涉嫌违纪接受调查2015/05/28
- 【生态文明】一起赔偿数额1.6亿的环保公益诉讼案引发的思考2015/05/27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