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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保障房管理新系统今日启用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东南早报  2015-05-27 07:52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安排,我市进一步升级保障房管理系统,目前系统已测试完毕,将从今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

  新系统的启用,将为群众搭建方便、有效、廉洁的配置平台,实现保障性住房需求登记、申请审批、选房管理、项目建设与房源管理、统计与分析管理的信息化运作。新系统新增了监管核查环节,将系统申请、审核、分配的6个环节32个节点的关键流程数据,实时传送至福建省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系统、福建省配租配售监管信息系统。省纪委、住建厅、监察厅将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原则,对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操作程序化、流程公开化、风险可控化、痕迹数据化、监控实时化。

  新系统覆盖住房保障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分配、退出、监督等管理。通过与公安、工商、税务、房产、民政、人社、公积金等部门的联网互通,掌握保障家庭的成员、收入、财产、房产等的动态信息,及时对保障对象家庭资格进行相关信息审核。

  申请方式

  新系统正式启用后,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对象,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受理:

  1.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在线系统→保障性住房申请,自行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申请材料后,打印《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并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受理提交申请。

  2.下载《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表格下载),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带相关资料(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扫描件)到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受理提交申请。

  提交材料

  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应提交相关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2.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3.住房情况证明;4.收入证明;5.非本地户籍的家庭应提交《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6.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应分类逐份进行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申请材料,自行上传系统或提交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上传系统,便于上级部门对申请材料及审核情况进行监督。

  部门提醒

  5月20日之前在旧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统登记住房保障需求,但未到社区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的申请家庭,应在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统中重新注册、填写需求信息,并按流程到街道办事处(乡镇)受理提交。

(记者 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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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系统|启用|住房
稿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东南早报  编辑: 郭婧婧陈宝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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