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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 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5-20 09:14
  

  晋江新闻网5月20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梅岭街道计生办获悉,今年来,梅岭街道实行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截至5月份,提请法院经裁决后,已将5对强制执行夫妇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据介绍,社会抚养费征收是调节群众生育行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超出期限经催告仍不缴纳的,依法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情况下仍拒不缴纳的,便将其个人信息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失信惩治是近年来较新的惩治被执行人的手段,对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录入个人征信系统。”梅岭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表示,在征信系统上留有不良记录,将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失信个人将很难申请到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或授信业务;同时也将被限制高消费行为,个人将不被允许购买机票等。(通讯员_张志华 记者_赖自煌)

标签:梅岭街道|社会抚养费|征收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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