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森林火灾 举报违规用火奖励400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4-02 10:26
晋江新闻网4月2日讯 4月1日至4月10日,晋江实行“禁火令”,全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紫帽山、罗裳山、灵源山、灵秀山、将军山、塔山、八仙山、崎山、大觉山及景区林地实行森林防火戒严管制。
戒严期间,在管制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野炊、烧烤,严禁吸烟、乱丢烟头;提倡文明祭祀,祭祖扫墓不点香烛、不焚烧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为鼓励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火灾防控、消除火灾隐患,晋江市也将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对于发生森林火灾积极提供线索的个人,经公安机关查实后,给予400元奖励金。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欢迎广大市民拨打森林火灾举报电话0595-85660119。(记者_庄诗莹)
标签:森林火灾|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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