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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1项价格改革 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www.ijjnews.com   福州晚报  2015-03-24 08:43
  

  近日,福建省物价局公布价格改革重点工作进度安排,今年6月底前将公布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出台重点抽查工作办法等;12月底前,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进气价改革、水价改革、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改革等。

  据了解,福建省今年价格改革重点工作有11项。其中,6月底前,将公布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大幅减少政府定价项目,下放价格管理权限;继续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规范部分电价分类适用范围,进一步理顺分类电价的比价关系;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推进常态化价格监管,改进现阶段以专项检查为主的单一检查模式,逐步形成一整套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价格监管机制,6月底前出台重点抽查工作办法。

  今年12月底前,将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气价改革,对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终端销售价格授权市、县政府管理,在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水价改革,所有设市城市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改革,12月底前形成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方面,将做好省级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加强对设区市医药价格改革的指导和价格平衡工作。研究放开一批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赋予省级医疗机构更大的价格自主权。适时调整或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程度,拉开不同等级医院、医生以及不同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价格水平。该项进度安排将按照福建省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其他改革措施协调推进。

  此外,实施环保电价,落实除尘电价政策;执行差别电价,探索在水泥等重点行业试行综合对标差别电价,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超标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这两项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将根据环保部门核查结果及时落实。

  (记者 赵铮艳)

标签:价格改革|物价
稿源: 福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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