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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失信 晋江法院公布新年第一批“老赖”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1-21 09:31
  

  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今天,晋江市法院公布新年第一批“老赖”,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晋江市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洪肇鑫)

标签:失信|老赖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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