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殡葬改革 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
www.ijjnews.com  东南快报 2014-12-11 08:06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火葬,带头实行生态安葬。
《意见》指出,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另外,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生态安葬,福建省境内均为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
(记者 陈楠)
标签:改革|生态|安葬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高考改革方案元旦出台 高校自招方案“难产”2014/12/10
- 晋江专题研究城市建设体制改革工作2014/12/09
- 永春成为福建唯一的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2014/12/07
- 基层公务员晋升建“双梯制” 诸多改革难题待破解2014/12/04
- 福建全省58个县(市)级公立医院试点改革2014/12/04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