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成为福建唯一的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4-12-07 10:36
记者从永春县获悉,日前,永春县成为我省唯一的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将用5年时间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为我省乃至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今年8月,作为福建省申报的唯一试点,永春县向农业部申报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制定了《永春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试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功能定位和阶段任务,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尝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新一轮改革创新,将林权等农民拥有的丰富资源盘活成为“活资产”,将信贷资源更多配置给林农,增加林农的财产性收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形成可看、可学、可推广、可复制的永春经验,打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样板。
据悉,永春县将于2014年—2015年,将桃城、五里街、湖洋、蓬壶、岵山、东关等乡镇作为试点先行试验;2016年—2018年,将总结前两年试验成效、经验,将改革逐步推广到该县其余乡镇和大部分村庄,争取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成果。
(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姚德纯 李伟明)
标签:永春|改革|试验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福建全省58个县(市)级公立医院试点改革2014/12/04
- 晋江:推进改革 优化资源 打造特色教育品牌2014/11/29
- 晋江镇级小城市改革试点工作受民政部肯定2014/11/26
- 永春发现原始青瓷窑遗址 泉州烧造陶瓷史或提前2000年2014/11/07
- 晋江将着力推动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和扩权强镇改革工作2014/10/29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