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穿着警服去“查车” 男子招摇撞骗获刑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1-25 09:02
  

  晋江新闻网11月25日讯  无业游民张某穿着警服,摇身一变成为“警察”去查车。当他再次作案时,真警察突然出现将其抓获。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张某犯招摇撞骗罪,再加上是累犯,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你超载了,驾驶证拿出来!”去年12月1日12时许,货车司机陈师傅开车经过美旗城灯控路口时,张某将其拦下。张某说,陈师傅的货车超载,要罚款200元。

  陈师傅一看,眼前这个“警察”的举动可疑,而且裤子与警服不搭配。“可能是假警察!”陈师傅迟疑着,将驾驶证从张某手中夺了回来。张某见被识破,开着电动车逃跑了。

  虽然这次未得逞,但张某仍没有收敛。此后的几天时间,他以同样手段,在西园苏塘大桥、美旗城等路段,冒充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查处,索要“罚款”,有多人被蒙骗。

  接到报警后,去年12月6日,警方在苏塘大桥蹲点守候。当日,张某企图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形象,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据悉,张某此前曾因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刑,这次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法院对其加重处罚。(记者_胡志法)

标签:警服|查车|获刑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