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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0-24 08:17
  

  晋江新闻网10月24日讯  来晋江工作18年后,司机大哥黄中文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2013年,45岁的黄中文和家人搬进梅岭街道许厝社区廉租房聚兴小区1201室,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

  黄中文这套公寓总面积70多平方米,他每个月只需支付160多元的房租。“政府的廉租房价格便宜,如果是我们自己去租人家的房子,这么大一套要1000多元。”黄中文表示,政府的优惠政策让他欣喜不已。如今,他已经把晋江当成了自己的家。

  据晋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人李业成介绍,近年来,为了让外来人口买得起、住得下,晋江市从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企业员工宿舍、安置房和人才房共六个方面构筑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像黄中文这样生活得到满足的人还有很多。

  今年9月1日,《关于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的意见(修订)》正式实施,文件明确指出,符合晋江市政府相关规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依政策规定申请承租或购买保障性住房。每年晋江市政府会从市管的每类保障性住房提供二分之一的房源,供持居住证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流动人口家庭申请承租或购买。

  就拿廉租房来说,只要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有直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满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13000元(含13000元)以下,家庭资产150000元(含150000元)以下;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保障面积标准(1人20m2;2人35m2;3人48m2;4人60m2,此后每增加一人增加10m2);在户籍地和居住地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正享受保障房政策,就可以依照政策申请廉租住房。

  李业成介绍,需要申请廉租住房的流动人口,只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家庭全体成员),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正享受保障房政策的证明,以及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资产等情况的书面授权书,向其居住证所在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即可。(记者_张之杰 通讯员_庄晓红)

标签:保障性住房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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