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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保障性住房规定昨出台 限定户型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3-01-25 16:28
  

闽南网12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出台,对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户型作了限定。其中,经济适用房户型为60平方米以内。

  《规定》还对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标准与安全质量、保障范围及对象、申请审核、价格(租金)、产权管理、退出与罚则等作了详细规定。保障房分配,将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

  本周六起,市民可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或闽南网,查看《规定》具体内容。

关键词户型面积
限价房户型最大90平方米左右

  今年,泉州市区预计前期将有东宝花苑一期、芳草嘉园公租房小区、江南花园城二期共1368套保障性住房,可供市民申购或申租,涉及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

  《规定》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明确了标准控制。其中,廉租住房在5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单套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高层带电梯的建筑面积可上浮10%;经济适用住房则在60平方米以内;而限价商品住房在90平方米左右。

  非新建方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则要坚持小型、适用、安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

  《规定》要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这两种保障性住房要做到基本装修,达到入住条件。

关键词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达四条件可申购

  符合以下条件的市民,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先,市区居民常住户口1年以上的家庭户;其次,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户;承租公有住房的,已将所承租的公有住房退回原产权单位,或承诺所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交房后3个月内解除租赁合同;再者,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年度城市低保家庭收入线的3倍乘以上一年度家庭平均人口乘以12个月数据(截至申请日期,年满28周岁〈女〉、30周岁〈男〉的未婚青年,单人申请的年收入标准为城市低保家庭收入线的3倍乘以12个月);最后,自有私房面积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由家庭户主或者其他成年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在中心市区工作,但户籍不在中心市区的人员,申请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由本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时,应领取并如实填报申请登记表;提供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及书面诚信承诺;提交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资产等情况。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社区居委会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发给轮候号码。

  随后,申请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住建部门等部门,依次做好审核、复核关。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关键词上市交易
差价的60%交给政府

  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政府定价。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租金标准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价格变动情况、住房保障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申请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分别注明保障性住房的类型、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证中还应当标注购买价格及准予上市交易期限。

  购买满5年(以产权证标注日期为准,下同)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转让,购房人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原购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收益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原购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增值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关键词变更说明
两个有经适房、限价房的单身青年结婚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未婚青年申购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结婚后如何处理?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解释称,若两个均有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单身青年结婚,退出方式有三种:1.两方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原价回购,办理退出手续;2.一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另一方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原价回购,办理退出手续;3.两方均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后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补交与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差价后,办理退出手续。

  离异后家庭重组或离异单身1年以上(截至申请日期),且曾购买的政策性住房已依法归对方所有,符合一个家庭只购买一套政策性住房规定,并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性住房配售保障。

若是单身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个人年收入应低于市统计局等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线。而现无住房,但原持有住房交易不满两年的,不予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责任编辑:丽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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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闽南网  编辑: 管理员陈宝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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