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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必须“六公开”

www.ijjnews.com   东南快报  2013-04-21 13:59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住建厅、省政府纠风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2013年保障性住房纠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实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流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六公开”。各市、县(区)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制度。

  《方案》明确,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和形式,按时公开分配信息,全程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优化申请审核、公示、核准登记、轮候、配租配售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完善受理条件、材料内容、完成时限等工作标准,方便群众。

  同时,要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所有市、县(区)政府要在今年5月底前建立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并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时限,规范准入审核。同时,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此外,还要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政策。各设区市应于今年6月底前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明确准入条件和分配办法,将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已出台办法的地方,应尽快启动申请、受理、分配等相关工作。

  今年,我省还将积极推动《福建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保障性住房价格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价费优惠政策。开展保障房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乱定价、乱收费行为,努力减轻被保障群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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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快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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