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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城镇落户将全面放开 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优先安排保障房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10-22 08:20
  

  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可优先安排保障房

  进城落户农民住房保障,则是此次规划的一大亮点。泉州市将逐步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进城落户人员,可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未来也将纳入保障房范围,对居住证持有年限不足的,可以享受公租房、廉租房政策,对持有居住证达到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口和企业急需人才,可以享受限价房政策。

  相关部门还将探索外来人口同等享受购房按揭贷款及适当放宽公租房套型面积标准和申请条件的具体办法。

  今后,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将集中建设住宅类或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鼓励探索园内企业出资、园区管理机构组织代建,按企业投资比例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投资模式。旧城改造后的居民空置住房,也将探索纳入保障房供应体系。

  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打造“卫星城”

  发展特色小城镇,也是未来的一大方向。根据规划,今后,中心城市周边的小城镇,将统筹配套发展,打造成为“卫星城”。

  卫星城,即在大城市外围建立的既有就业岗位,又有较完善的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城镇,是在大城市郊区或其以外附近地区,为分散中心城市的人口和工业而新建或扩建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城镇。

  具有特色产业、生态魅力、历史文化积淀的小城镇,则拟发展成为各具魅力的特色镇。若干区委条件好、吸纳人口较多、经济实力较强的小城镇,则实施扩权强镇改革,培育为“小城市”。

  未来,县一级政府还将把一定的公共服务资源和上级分配的资源直接服务于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心镇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建设和完善。

  相关链接

  泉州多地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

  近年来,泉州大力开展新型城镇化工作,先后有晋江市列为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石狮全域城市化、德化统筹城乡发展、晋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试点等列为省级改革试点。

  晋江市陈埭镇、南安市水头镇获批中编办等六部委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石狮市鸿山镇、永春县蓬壶镇获批国家发改委开展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试点,安溪县龙门镇获批第三批试点;南安市水头镇,晋江市金井镇、安海镇,安溪县湖头镇、龙门镇等5个中心镇成为全省第一批“小城市”培育试点;泉港区前黄镇等16个镇列为全国重点镇。

        (记者 陈丽娟 谢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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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落户|宅基地|保障房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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