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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为饵退休女工变“能人” 诈骗千万被判15年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4-09-24 09:49
  

  多次买房卖房曾购400万元保险,一审判刑15年并处50万元罚金

  现年55岁的翁某燕是个退休工人,但她以高息为诱饵,以投资项目为幌子,诈骗了30多人1400多万元,其中约400万元用于买保险。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5年。

  案情退休女工成“能人” 月息最高8分骗千万

  翁某燕家住泉州市区,在不少受害者眼里,她是个“能人”。

  欧某芬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她说,翁某燕告诉她和姐姐欧某卿,自己在经营拍卖行、投资房地产、购买土地等生意。她就信以为真,并从2011年1月份起陆续借98万元给翁某燕,翁也出具借条给她,约定月息6%。

  刚开始,翁某燕还能支付利息,到了后来就断了。至案发时,扣除拿到的利息,欧某芬尚有63万余元被欠着。

  欧某卿也损失不少,她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8月间,三次借给翁某燕40万元,但只拿到利息5.98万元。

  欧某卿是陈某娜的弟媳。她于2011年3月10日左右,介绍陈某娜认识了翁某燕。翁以投资经营的名义向她借款,并许诺月息6%。2011年3月10日,她汇给翁20万元。当年7月10日,她再次借给翁某燕70万元。翁某燕先后支付了42.6万元利息给陈某娜,但即便如此,陈某娜也有几十万元未能拿回来。

  柯某强受损最为严重,他有183.7万元借款未能拿回。

  记者看到,翁某燕许诺的最高月息为8分,共有32人借给她2341万余元,除支付给债主本金和利息共计900多万元,她尚有1400多万元无法偿还。

  供述

  拆东墙补西墙倒腾房产 购买各种保险计400万

  到了2012年,不少债主未能按时拿到月息,找翁某燕要钱,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债主们纷纷报警。

  当年11月份,经公安机关传唤,翁某燕向警方投案。

  翁某燕供述,她从1993年开始向别人借款参加标会,1997年因标会倒闭亏空10万元,就拆东墙补西墙,结果借的钱越来越多,利息越来越高。她就以开拍卖行、投资泉州高速路桥下绿化工程、承包某医院水电安装工程为由向他人借款,并许以高额利息,但这些项目实际上都没能做成,借来的钱款都用于支付之前借款人的利息,只能继续以所谓的投资项目为由向他人借款来支付和偿还之前借款人的本金和利息。

  另据翁某燕供述,她多次买房卖房。此外,她从2009年开始在香港以及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约400万元,款项均是骗来的款项。2012年5月,她利用借来的钱110万元投资某电子商务公司,公司刚开始营业尚未盈利。

  一审

  共诈骗1400多万元 判刑15年并处50万罚金

  经审理,中院认为,翁某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45万余元,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数额特别巨大。

  翁某燕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扣押到翁某燕部分财物,她的家属也代为退出部分赃款,一定程度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对她从轻处罚。日前,法院一审判翁某燕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翁某燕并未上诉。

标签:诈骗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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