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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原副区长吴红成获刑17年 犯受贿贪污等4罪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9-03 15:04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漳州龙文区原副区长吴红成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被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万元。近日,龙文区政府决定给予吴红成开除公职。

  公开资料显示,吴红成系南靖人,现年48岁,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起任副科级职务,2005年1月起任南靖县书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6年起,任南靖县书洋镇党委书记,土楼管委会党组书记等职务。

  熟悉吴红成的人士称,吴红成在书洋镇任职期间,正值南靖土楼申遗关键时期,吴红成为南靖土楼申遗做了不少工作,还因此得到漳州市政府表彰。南靖土楼捆绑申遗成功后,吴红成还推出“南靖土楼旅游形象大使”,“一楼一特色”等活动,推广旅游品牌。

  2010年,吴红成从土楼管委会党组书记,被提拔为龙文区副区长。彼时正值龙文区碧湖生态园项目开发,征迁涉及步文镇碧湖、后坂、土白、下洲4个行政村,吴红成系挂钩征迁工作组领导之一。

  (记者 苏禹成)

标签:龙文|副区长|吴红成|贪污|获刑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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