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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小学总务处主任收受设备供应商8万 获刑3年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4-08-31 17:52
  

  学校采购教学设备,总务处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供应商送给的贿赂款共计82000元。此事发生于厦门市某小学,该校总务处原主任廖锦镖因此受到纪检部门调查,并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近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通报了11起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均为今年以来查处的,廖锦镖案也在此列。

  从通报的11起案件看,主要涉及四类问题,即工程建设、入学招生、教辅材料征订以及实验设备等用品采购。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有3起,比如黎明职业大学原副校长、泉州市教育局原副局长、副调研员孙银聪涉嫌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送的钱款共计60余万元,今年4月28日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还有,福州市闽侯青口投资区纪工委原书记、闽侯县教育工委原副书记、教育局原局长江道平(副处级)涉嫌于2010年至2012年利用职便,在项目建设、教师调动、职务提升、招考录用、职称评聘、新生入学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从中收受数十人贿赂共计约70余万元。此外,江道平涉嫌伙同该县教育系统15名公职人员(其中中小学校长12人)在校舍除险加固工程竞标中为他人提供便利,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问题,江道平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余14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另外,泉州市德化县第三中学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和我省有关规定,擅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该校副校长郑信穆、总务处主任陈建、办公室主任郭吉仁3人负责经手收取费用共计170余万元,并将该项收费情况汇总报告校长郑庆胜,经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列支150余万元后,将余额20余万元在账外用于购买电教、体育器材及茶叶、海鲜等物品。此4人已被德化县纪委立案调查。

  值得一提的事,相关部门明确表示,今后我省对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将查处一批,陆续通报一批,坚决遏制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纪违法行为。

  (记者 陈巧恩)

标签:小学|贿赂|获刑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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