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水下考古陆地调查新收获 发现“鸽板”沉船水下遗址
在对泉州区域进行水下考古陆地调查活动中,考古人员在晋江调查时,获知了一处名为“鸽板”的沉船水下遗址,揭示了东印度公司在闽南的活动。这是记者29日在东亚海洋考古学术研讨会上获知的消息。
中国水下考古队队员、泉州市博物馆陈列部负责人吕睿参与了泉州区域水下考古陆地调查工作。29日他在作报告说,在晋江调查中获知了一处名为“鸽板”的沉船水下遗址。在对线索提供者的进一步问询中,其获知,“鸽板”实为隔板,是甲板的谐音。“渔民们在偶然捞起的船板或器物上发现了外国文字,可惜的是因年代久远,渔民没有保存下相关证据。”在通过比对相关史料和出水器物特征等,其推断“鸽板”的沉船水下遗址所沉没的船只,应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加利恩帆船,又译盖伦帆船,是至少有两层甲板所构成的大型帆船。这种船在16世纪至18世纪期间被欧洲多国所采用。西班牙无敌舰队大量使用这种船只。明代也有记载,被称为“夹板船”。
在沉船遗址的海域现场观察后,考古人员发现“鸽板”沉船遗址所在海域离岸较近,附近没有暗礁的存在,因此认为只有在恶劣天气或者战争的影响下,船只才可能沉没。
吕睿进一步介绍,晋江海域是古泉州港的组成部分之一,当地自古以渔业为主,古今货运航道都不经过“鸽板”沉船遗址,货运中出事故可能性较小。而有外国木制船只参与的海战在该海域附近大量爆发的,只有明末清初中国明军(郑氏海商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一系列战斗,特别是1633年郑氏海商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爆发料罗湾海战。当时的福建巡抚邹维琏曾奏报战绩。东印度公司史料也有过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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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东印度公司
17世纪,荷兰紧随葡萄牙人开拓东印度的岛屿直到南方,开辟了荷兰与印度的贸易航线,并于1602年组建了全世界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分别在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设立造船厂。其主要输出、转运贸易商品广泛,目的是作为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与东南亚商业据点的枢纽,并垄断当时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与中国间的贸易。 (泉州晚报记者黄雅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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