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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钱时发现多了一万元 贪心女“顺手”存进账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8-22 09:02
  

  晋江新闻网8月22日讯  取钱的人不小心落下一万元钱在银行柜台的取钱槽里,后面存钱的客户竟“顺手”将钱存进了自己的账户。21日,在民警的劝说下,捡钱的客户最终将钱归还原主。

  11日,市民王某英到竹树下一银行取了6万元准备给厂里员工发工资。可到家后,她发现包里竟然只有5万元,还有1万元去哪儿了?王某英把整个取钱过程仔细回忆了一遍,觉得钱很有可能遗落在柜台上。

  随后,王某英找到该银行,但是8天过去了,一直没有消息。19日,她前往梅岭派出所报警。

  民警迅速赶到事发银行调取监控视频。监控显示,王某英在柜台取完钱后,一名女子开始办理存款手续,至于王某英是否掉了一沓钱在取钱槽里,监控里看不清楚。

  然而,银行工作人员清晰地记得一个细节,“当时那名女子跟我说要存3万元,我从凹槽拿出钱发现是4万元,那个女的马上改口说是存4万元。”

  银行方面表示,他们曾联系过这名客户,但是对方否认捡到了钱。

  民警了解到,该客户名叫阿芳(化名),30岁,福清人。民警通过电话与她取得了联系,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劝说她将钱归还。阿芳表示,她人在福清,两天后到派出所归还现金。

  21日8时30分,阿芳如约来到梅岭派出所,经与民警交谈后,她到银行取得1万元现金交还失主。民警提醒: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市民应该主动返还。如果金额较大拒不返还,将构成侵占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拾款人主动归还,失主放弃追究其责任,拾款人方可免于刑事处罚。

  记者_陈竹 通讯员_庄凌龙 颜雅丽 张金坛

标签:捡钱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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