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零延误,让群众顺心。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的及时处理往往关系到群众的日常出行活动。有些群众在交纳罚款、处理违法记分之时,本来就心情烦躁,如果遇到什么不顺,那火就更大。为此,中队要求所有民警、协警在早晨、下午上班时一律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下班时,只要还有群众业务没有办完,必须办结才能离开。在工作期间,不能出外过早或办理其它私事,服务窗口设置实时监控探头,如有违反,都要予以批评和经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