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城镇化方案获批 将推行常住人口同城同待遇
闽南网4月24日讯 昨天,记者从晋江市发改局了解到,《晋江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日前由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正式成为全省第四个县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接下来,晋江将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
方案提出,晋江要从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推进教育和卫生改革以及社保城乡一体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措施入手,力争到2020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7%。探索省直管县(市)体制,鼓励晋江在“计划直接上报、财政直接结算、经费直接安排、税权部分调整、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政策直接享用”等方面大胆探索。需报送国家、省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直接由晋江市向省申报。
方案提出七大主要任务,分别为推动常住人口同城同待遇、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产业就业吸纳能力、创新土地利用和管理模式、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多元化分担渠道、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行政管理权限、建设美丽宜居和谐晋江。
教育均衡实行药品零差价
据了解,2013至2014学年,在晋江就读的外地中小学生已达20.33万,占在校生的58.7%,其中有93.3%是在公办学校就学,基本实现外来工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接下来,将实施在晋务工人员全面实施社保制度五年规划(2014~2018),逐步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全覆盖。
方案提出,保障外来人口平等受教育权利。加快推进教育资源整体规划、均衡布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统一”,大力推广“集团式办学”、“小片区管理”模式,促进教育资源区域均等化、外来人口教育待遇均等化。
此外,从去年下半年,晋江就开始筹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晋江市医院、晋江市中医院、安海医院、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共4家市直公立医院确定为综合改革对象,将革除原来一些不合理行为,比如要取消药品加价,实行零差价,调整一些服务项目价格等。
方案还提出,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工作机制。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实现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有效降低个人医疗费用,并制定出台方便群众就医实施意见。
社保城乡一体化鼓励购买安置房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新农合省内异地双向转移接续、“钱随人走”保费补贴跨区域转移办法,允许申领居住证满两年的外来人口选择在晋江参保,享有与本地居民同样的待遇。并实行城乡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等社保“城乡一体化”,研究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流转和产权置换的有效机制,探索农村承包地换股、换租、换保障的实现路径。
从去年元旦起,晋江就正式实施鼓励购买安置房(住宅)优惠政策,探索外来人口享受购房按揭贷款实施办法等政策,不但缩减程序直接过户办房产证,而且降低安置房买卖计税标准,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可省约1万元。至今,晋江共办理安置房过户近1000件。(海都记者陈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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