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单独两孩法规今日审议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4-03-29 09:59
□本报记者 赖劲松
符合条件的,县级计生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批准
今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将在福州审议备受关注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
自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后,福建省相关法规的修订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市民也纷纷询问福建省何时能启动实施这一政策。《修正案(草案)》列入本次会议审议议程,让焦急等待政策落地的市民放了心。
按照省外情况来看,单独两孩政策均为一审通过,福建省有望今日通过,一旦审议通过的话,即可施行。
提请审议的《修正案(草案)》修正的主要内容共有三个方面。
修正一:关于单独两孩的规定
此次《修正案(草案)》把原来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经批准后可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经批准后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删除了原来条款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等内容。
修正二:关于再生育审批时限的规定
根据本次修正后可以生育第二胎的单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如果需要生育第二胎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生育服务证。为规范审批行为,《修正案(草案)》将原来的相关规定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
修正三:关于独生子女的界定
关于独生子女的界定,此次《修正案(草案)》中新增规定:“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亲兄弟姐妹”。
标签:福建省|单独|审议|独生子女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中央第九巡视组进驻福建 公布专门值班电话2014/03/28
- 9省份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新政 20省份推时间表2014/03/26
- 福建“单独二孩”政策即将落地 草案月底提交审议2014/03/20
- 晋江“单独”夫妇多数想生二孩 政策正在走有关程序2014/03/20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