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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打击客运违法经营行为 不按线路最高罚3000元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4-01-07 08:46
  

在昨日的行动中,交通执法人员查获了多辆不按路线行驶的客车。图片来源:泉州晚报

东南网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廖海霞 苏碧蓉 通讯员 庄爱萍)又一年春运将至,泉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泉州市开展为期10天的“春雷一号”行动,打击站外揽客等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石狮市政府也印发《关于加强2014年春运安全管理的通告》,将对私设出发点等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另外,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应到合法的售票点购买车票,并到指定的客运站(场)上车,若发现客车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595-22599110。

泉州市:严厉查处站外揽客

1月6日至1月15日,泉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泉州市集中开展“春雷一号”行动,打击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行动为期10天,重点加大对客流聚集的客运站周边、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路段、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

昨日,首次的统一行动展开。执法人员在池店高速出入口检查时,发现不少客运班车没有按核准的线路牌行驶,中途从高速出口下来揽客。这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易引起客车超载、危险品上车,存在安全隐患,将被处予1000元~3000元罚款。

本次行动除了严厉查处客运班车不按线路行驶、站外揽客外,还严厉查处非法从事客运站及非法组客,旅游客车超越许可事项,出租汽车拒载、绕道或从事、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副队长陈欲文说,春运期间,他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各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24小时值勤,检查、服务过往的营运客车,确保旅客的安全。

提醒:春运期间是票贩子活动猖獗的时期,广大乘客一定要到售票窗口购票,不到“黑票点”购票,以免在站外乘坐“黑车”、超载车辆,既延误出行时间,又有安全隐患。若发现客车违法行为的,可向交通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225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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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打击|违法|经营|线路|客车
稿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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