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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见朋友却被强迫卖淫 男子获刑八年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2-06 08:35
  

  晋江新闻网12月6日讯 “过来我这,你的朋友也在这,带你们去玩。”32岁男子汪某几句诱惑的话,把刚满15岁的花季少女小婷(化名)骗到了自己的住处晋江永和。小婷也以为能和好友相聚,轻信了汪某的话,不料却落入汪某的“魔掌”,遭恐吓并被强迫卖淫。

  今年6月上旬的一天,从三明来到泉州玩的小婷,认识了朋友小芳(化名)的男朋友汪某。几天时间里,小婷和汪某在网上聊了起来。当月15日,汪某以自己的女朋友小芳也在永和为由,准备将小婷约到永和,让其和自己女友小芳两个好朋友聚聚。当晚,小婷答应了,汪某便驾车将小婷接到了永和。

  当晚,汪某将小婷接到自己的租房后便“变了样”。汪某当晚与小婷发生了性关系。翌日,小婷提出想回老家三明,然而汪某不肯就这样让小婷回去,将小婷拦住,并提出小婷必须在晋江卖淫,为他赚一个月的钱,才肯放她回家。小婷难以接受却遭到了汪某的恐吓,15岁的她担心自己再遭到伤害,被迫答应了汪某的要求。并在后来的两天时间里,在汪某的监视下,在永和的一村子里接客卖淫,所得的钱也全部被汪某拿走。

  两天后,小婷的好友,也就是汪某的“女友”小芳从外面打工回到了汪某住处。此时,小芳才发现小婷被汪某控制,并被强迫卖淫。但是,当小芳准备帮助小婷逃跑时,也遭到了汪某的殴打。随后,小婷和小芳两人均被汪某控制起来。一周后,小芳趁汪某不注意逃脱,并向警方报案,警方当天将汪某抓获。

  汪某的行为因构成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记者_王诗伟

标签:卖淫|获刑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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