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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减肥”成镜花水月 白纸黑字维权更方便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1-21 09:00
  

  晋江新闻网11月21日讯 “瘦成一道闪电”这是很多女生梦寐以求的事情,可女生在追求“闪电”的同时,因由减肥产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

  近日,晋江的白女士致电12315,她在去年花费了8000元参加了九月八健身会所的私人教练课(含减肥项目),当时健身教练承诺一个月可以减掉十五斤,无效可以退款。于是白女士满心欢喜地开始了她的减肥之旅,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白女士的心情也由晴转阴,因为一个月的锻炼竟然没有任何效果,体重反而有上升的趋势,这极大地打击了白女士,于是白女士要求商家退还余下的课时费4160元(26节,每节160元)。经过几番交涉,商家虽然同意了退款,却迟迟不予处理,并以各种理由无故推托,极其不满的白女士,愤而向工商部门投诉商家虚假宣传。

  在接到投诉后,罗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即约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工作人员发现之前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中并未体现“减肥项目”、“一个月可以减掉十五斤”等字眼,而当时作出承诺的业务员已离职。但工商人员认为,业务员虽然离职,可在职时是代表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经营者应当承担包退责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并经过多方调解,健身会所同意近日退还4000元给白女士。

  “消费时应该保持理性,不偏听偏信商家的口头宣传。”工商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朋友们,虽然合同包括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可我们更应注重白纸黑字的承诺,以免给自身的权益带来损失。记者_曾舟萍 通讯员_柯荣锻 曾华平

标签:减肥|维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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