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石狮在闽率先试点新型城镇化 将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3-07-17 10:24
  

泉州网­泉州晚报福州讯 (记者张珺 黄晓明)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石狮市全域城市化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作为我省首个新型城镇化发展改革试点,石狮将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城市管理上实现“八个一元化”。

作为石狮全域城市化的指导性文件,《试点方案》重点在人口、土地、规划和行政等方面进行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城市化发展的结构性、制度性障碍。改革户籍、统一规划、探索政府聘员制……在实行改革试点上,石狮将在户籍、产业、规划、土地、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等六大领域上下功夫。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针对石狮的全域城市化试点方案中不少内容具有共性的一面,有望在接下来的我省其他试点地区实施,但也有石狮本地个性的一面,其中有些政策可能仅限于在石狮实施。省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芊告诉记者,石狮有着“范围较小、发展水平较高、外来人口较多”等特点,适合开展全域城市化的试点。城市化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当地没有了农业、农民、农村,而是农民可以转型为农业产业工人,农村也将成为当地的农业发展区域。石狮的试点可以为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积累经验、提供标杆。

除了石狮以外,德化、光泽等地的城镇化试点方案和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标签:新型城镇化|公务员聘任制
稿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