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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电动车今起开始报牌 梳理相关注意事项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7-01 10:27
  

【验车项目】

1.厂牌型号:出厂合格证等凭证上记载的“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与整车产品标牌、标志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的车辆品牌、型号应相符;

2.车架号码:车架号内容应与相关凭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或行驶证)记载或整车产品标牌标明的车架号内容一致,并且不应有明显的更改、变动、凿改、挖补、打磨等异常情形;

3.电机功率:合标电动车出厂合格证等凭证上记载的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4.设计速度:合标电动车出厂合格证等凭证上记载的最高设计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

5.脚踏装置:查验有无脚踏装置,配有脚踏装置的符合合标车标准,但外形接近电动摩托车并配有脚踏板的车辆类型,不符合合标车标准;

6.整车质量:包括电池不大于60公斤的,不包括电池不大于40公斤的,符合合标车标准,查验质量时开启电门,确认该车是否装有电池;

7.车身颜色:将按照“白”“灰”“黄”“粉”“红”“紫”“绿”“蓝”“棕”“黑”核定,多颜色车辆只录入面积较大的两种颜色;

8.电池电压:电动车出厂合格证等凭证上记载的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的,符合合标车标准;

9.轮胎宽度:产品说明书等凭证上记载的或实车测量的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的,符合合标车的标准;

10.制动装置:主要查验制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牢固可靠,位置应适宜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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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泉州市 市区 电动车 报牌 注意事项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舒颐陈宝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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