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市区电动车今起开始报牌 梳理相关注意事项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7-01 10:27
  

泉秀派出所

7月1日~7月20日华丰社区

7月21日~8月10日灯洲社区

8月11日~8月25日灯星社区

8月26日~9月5日泉淮社区

9月6日~9月15日新秀社区

9月16日~9月25日成洲社区

9月26日~10月15日沉洲社区

东湖派出所(每个社区2天,16天为一周期,直至10月15日报牌结束)

7月1日、2日东湖社区

7月3日、4日仁风社区

7月5日、6日凤山社区

7月7日、8日铭湖社区

7月9日、10日少林社区

7月11日、12日松林社区

7月13日、14日东凤社区

7月15日、16日圣湖社区

鲤城江南派出所

7月1日~7月7日锦美社区

7月8日~7月14日火炬社区

7月15日~7月21日霞洲社区

7月22日~7月28日王宫社区

7月29日~8月4日东浦社区

8月5日~8月11日乌石社区

8月12日~8月18日亭店社区

8月19日~8月25日登峰社区

8月26日~9月1日明光社区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标签:泉州市 市区 电动车 报牌 注意事项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舒颐陈宝英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