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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电动车今起开始报牌 梳理相关注意事项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7-01 10:27
  

【5类车不予报牌】

1.2013年6月8日(不含)前购买的超标车,未在2013年10月15日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的;

2.2013年6月8日(含)后新购的超标车;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压的;

4.提交的证明不符合要求的;

5.车辆为改装、拼装的或被盗抢的。

丰泽丰泽派出所

7月1日~7月10日霞淮社区

7月11日~7月20日东淮社区

7月21日~7月31日东美社区

8月1日~8月10日迎津社区

8月11日~8月20日前坂社区

8月21日~8月31日东涂社区

9月1日~9月10日丰泽社区

9月11日~9月20日源淮社区

备注:丰泽街道内符合《通告》规定能上牌的电动车,未能及时于上述时间安排申请登记上牌的车主,请在10月6日~10月15日补登记。

丰泽街道内企事业单位拥有的电动车,需持车辆手续及委托书、单位代码证等,并填写登记申请表,接受申请登记时间为9月21日~10月5日。

10月15日前,未能按时申请上牌的合标电动车所有人,于10月16日到丰泽交巡警大队电动车报牌点申请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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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泉州市 市区 电动车 报牌 注意事项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舒颐陈宝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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