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英国男子广州同居生子 妻子追来告其重婚
与老外同居不结婚很有风险
明知对方是已婚的外籍人士,还与之交往、同居,甚至生育,将会遭遇哪些风险和麻烦?就此,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妇联权益部律师王飚尘。其向记者介绍,近年来到省妇联来投诉、求助此类涉外同居关系的人群较多,一般多集中于抚养纠纷、一方希望解除同居关系等方面。
“与已婚外籍人士同居,小心人财两空,甚至受到法律制裁。”王飚尘告诫,时下在国内工作的外籍人士越来越多,国内也有不少女孩与之交往甚至结婚生子,如何在涉外婚姻中避免被骗?
“最好是出于感情在一起,不能带有别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避免与外国人结婚带来的风险。”王飚尘表示,两情相悦,谈婚论嫁是水到渠成的事。要在一起,最好就去登记结婚,对双方都是保障。“涉外婚姻登记并不难,只要其国籍国领事馆出一个公证证明就行了。”而现实中,往往有的外国男友会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推托,“这样的人就要小心了,他很有可能没办法获得单身证明而无法获得公证。”
现实中,国内也有不少女孩,明知对方是已婚人士,仍与之共同生活,王飚尘直言,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和已婚的外国人同居,在国内无法取得合法关系,无论是财产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无法获得保护。”
搞清对方姓名来历便于维权
王飚尘提出,成年人的确有同居的自由,即便明知这段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仍有不少女孩“前赴后继”。但她建议,女孩们最好想清楚,这样的后果自己能否承受,并在这段关系中尽可能地保护自己。
“你知道他的真正名字吗?”王飚尘称,现实中,很多女性来投诉,却连对方真正的名字都不知道,“起码要留下对方关于身份的证明,如护照等。姓名、国籍及出入境记录,是否合法的公民等信息,这些在追索权益时能举证对方的身份。”现实中,有部分非洲男子在广州同居生子后,一去不复返,而女方,甚至连对方的名字多说不上来。生育孩子的话,则要想清楚,能否给孩子合适的成长环境,“生孩子能绑住一个男人吗?现实是很难达到的,希望女孩们能想清楚。”
另外,她还建议,女孩能尽可能了解对方的背景资料,有深入的交往,朋友和家人,家庭状况等,以免受骗。
-案例
广州妹被抛弃混血儿难抚养
这个案例发生在几年前。涉事的外国男子Joe在国外早已结婚,后来到中国工作,结识了时年20多岁的本地女子张某,两人交往同居,随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如今孩子已经10岁了。
几年前,两人分手,女方向男方索要抚养费,当时还闹上了法院。后经协商,男方一次性给予了抚养费,当时是按照广州的生活标准,略高一点。法院执行后,女方发现问题来了。因为是混血儿,孩子一看就是外国人,在普通的学校很难就读,只能去国际学校就读,如此一来,费用就特别高。那之前的抚养费就不够用了。
其后,她多次找到男方索要抚养费,而男方则认为她是借抚养费来敲诈,坚决拒绝。据了解,她时常带着女儿等在前男友所住的小区,一等就是一整天。而男方至今也没有离婚,并另外有了一名同居女友,法院曾想将女儿判给男方抚养,但考虑到这种情况女方也坚持要将女儿带在身边。
“分开后,父亲没有再来看过孩子,在孩子心目中,自己也只是长了一张外国人的脸。”王飚尘告诉记者,这种缺位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很大。
2010年广州涉外婚姻达1200余对
新快报讯记者李海强报道据本报2002年11月报道,广州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的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市当时一年的涉外婚姻登记数量在1000-1300对之间,总体呈上升趋势,涉及地域也从日本、美国扩展到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2年官方数据又显示,自2006年以来,广州涉外婚姻(含港台澳)中,每年以200多对的速度在匀速下降。2006年,广州涉外婚姻(含港台澳)登记数量为2000多对;2008年,涉外婚姻为1500多对;2009年为1400多对;2010年为1200多对。
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广州市的涉外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年龄差距已大幅缩小,80%属于以人品、学识、性格等相互吸引的正常婚姻。其中,因钟情于广州本地男人并愿意留居中国发展的外国女郎也日渐增多,已占涉外婚姻总量的三成,约400对。记者发现,与十几年前的“速成型”跨国婚姻不同的是,现在大多数属于“质量型”跨国婚姻的当事人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和相互深入了解后才确定关系的,他们认识的途径多半是外方因留学、经商或受外资公司委派,又或因两国间的艺术、教育交流等来到中国,其间与中方人士结识并互生爱慕之情,当中也不乏以互联网为媒成就一段美满姻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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