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家开发商 违规收取燃气初装费
有的开发商将燃气初装费列入代收项目
闽南网1月30日讯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 陈斯红 陈建辉 田米 谢杨 文/图)不交管道燃气建设费(燃气初装费),开发商不给交房?晋江晋兴御园小区近400户业主遭遇开发商的“霸王条款”,引发社会关注。一场关于泉州管道燃气初装费该不该向业主收费的问题,甚嚣尘上:据海都热线通968111不完全统计,自本月18日本报开始报道以来,陆续收到泉州市区、晋江、石狮、南安、惠安等多地读者举报,大家都反映说,被收取了3000元~3500元的燃气初装费。
连日来,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泉州地区,不少开发商在缴交“燃气初装费”的问题上很不主动,甚至有开发商将这笔费用明确写入合同条款,强制业主缴交;更多的开发商则是在交房时,直接收取。
业主缴了燃气初装费 发票却开给开发商
南安溪美街道某小区业主陈先生说,去年10月交房时,开发商提出要拿钥匙,需得先缴纳燃气初装费、公维金等费用,他当时想也没想就交了钱。
但让他疑惑的是,3000元燃气初装费用,明明是他缴纳的,为何发票上支付方写的是开发商的名字?
他翻出购房合同,发现第四条款里提到,除上述购房款外,包括管道燃气建设开户费等费用,由出卖人代收,买受人按规定缴纳。
该小区物业管理刘经理说,目前,该小区连在建的一栋楼,共有业主723户。其中已交房的约400户。有业主反映燃气初装费的事,他已向开发商反映。
小区开发商所在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子说,小区的开盘价是3200多元,燃气初装费并未纳入建设成本,也未纳入房价中,这在业主合同上有约定。
代收完燃气初装费 房地产公司“解散”了
家在安海的市民黄先生反映说,当地某小区一二期共约有2000户业主,当初交房时都向开发商缴纳了3000元燃气初装费。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现场采访发现,在该小区B2栋的电梯口,张贴着本报此前有关违规收取燃气初装费的报纸复印件。该栋业主陈女士说,这报纸复印件可能是哪位好心业主张贴的,她也是看到这篇报道后才知道开发商向业主收取这3000元燃气初装费是违规的。
在陈女士提供的收据上,记者看到,收据中的“代收项目”有产权登记费、抵押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燃气开通费,其中燃气开通费为3000元。
可如今该向谁讨回这笔费用呢?小区门口的售楼部,大门紧闭空无一人,原先位于安海镇区鸿江西路的房地产公司也已搬走。知情人士说,项目如今都接近收尾,相关房地产公司也将“解散”了。
房价不含燃气初装费 直接写在合同里
桥南片区某楼盘业主林女士,说起被多收的燃气初装费3000元,也是不高兴。除了标示着“燃气建设开户费”的收款收据外,林女士还出示了一份购房合同复印件,在合同的补充协议第二条中提到,本合同价款不含办理产权、契税、交易鉴证费、管道燃气建设开户费等,其中燃气建设开户费由买受人按一户3000元支付。
林女士称,她购买时并不清楚有文件规定燃气初装费应含在房价,否则说什么她也不交这笔款。上述楼盘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企划部陈经理称,上周他们已接到房产主管部门通知,不得另行收取燃气初装费,为此他们已将这部分价格加到新盘房价中,不再另外收取。
陈经理还说,此前向已交房业主收取的燃气初装费,也是代收代缴。“何况,我们合同已跟业主约定,房价并不包括燃气初装费等费用”。
有的开发商缴费 却说这是“赠送”的
去年12月30日,洛江区某楼盘的业主魏先生拿到了新房钥匙,他没有被代收燃气初装费。但是,开发商对他说,燃气初装费是“赠送”给业主的。“这费用本来就不能收,开发商说赠送,搞得我们业主跟占了大便宜似的。”
对此,该楼盘开发商一位负责人介绍,没有让业主缴纳这笔费用,交房时跟业主说“赠送”,是相对其他收取该费用的开发商而言。至于住房销售价格中是否已经包含了这笔费用,该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的住房销售价格是按市场价定的,而燃气初装费是开发商支出的,并且没有额外向业主收取这笔费用。
【责任编辑:丽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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