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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请“手下留情”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2-11-27 09:24
  

 

    晋江新闻网1127日讯 才刚从楼道里走出来没几步,身后就突然掉下一包垃圾,差点中招”21日,经济报街区版推出“‘新市民那些事栏目,当天,家住晋江安海鸿塔小区的王小姐便拨打街区互动热线82080933,以自己的亲身体验,讲述城市化进程中小区村民很难改掉的陋习之一———高空抛物。

  随后,记者走访晋江部分生活小区发现,几乎所有的小区都发生过高空抛物行为,且多数居委会、物业人员和居民都表示,高空抛物现象不仅给生活带来隐患,而且已成为小区管理中的一块难啃的骨头

  现象:高空抛物时有发生

  我经常看到纸片、塑料袋、果皮等从阳台前飘落。有一次带着儿子在楼下散步,竟从楼上飞下一个带水的纸杯,溅了我一裤子水。家住晋江宝龙小区的陈女士说,由于楼层高,无法确定是哪一户扔下来的。

  居住在池店桥南片区锦洲瑞苑的林先生也有过类似遭遇。据林先生回忆,前段时间,他将爱车停在小区外,隔了一个晚上再出门时,他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车顶上躺着一个垃圾袋,里面都是些剩菜残渣,非常恶心。林先生猜测,自己的车子停得比较靠近楼房,应该是楼上住户扔的。

  此外,市民林阿婆也告诉记者,她居住的小区内,有人将修剪后的枯枝败叶丢到楼下。

  物业:关键靠业主素质提升

  针对小区内的高空抛物行为,锦洲瑞苑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些无奈。

  我们小区属于安置小区,很多业主都是从独门独户的房子里搬进来的,刚进来的时候,高空抛物现象屡见不鲜。该负责人说,有一次,物业就接到了业主被高空抛物砸到的投诉,后来他们带着投诉的业主找到扔东西的人,但对方却说自己习惯了,是不小心扔下去的,以后会改正,最后也只给被砸的业主道歉了事。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近两年,通过物业的不断宣传引导,如贴温馨提示等,锦洲瑞苑小区的高空抛物现象已经大为改观。虽然贴有温馨提示,但关键还是业主们自觉。该负责人说,他们只能贴一些通知提醒业主并加强巡逻,同时及时清理扔下来的物品。如果看到是谁扔的就去劝阻,但并没有处罚的权力。因此,要杜绝高空抛物现象,关键还是要靠业主自身素质的提升。

  建议:签名 监控 立新规

  高空抛物怎样根除?采访中,不少居民和物业工作人员都给出了积极建议。

  可以举行居民主题签名活动。市民苏先生说,他经常出差,看到有的地方的小区居委会或者物业在居民中举行杜绝高空抛物签名活动,效果不错。因为不签名会有舆论压力,而亲笔签下名字又让人多了一份责任约束。

  市民朱小区则认为,为了确定高空抛物黑手,物业公司可相应地在小区加强技防措施,如安装探头等进行监测。技防措施可以抓住真凶,同时也能起到监督的作用,让附近的居民一起来谴责这种行为。

  而家住兰峰小区的王先生提出,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还处在初级阶段,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在一开始就未雨绸缪,制定相关规范纳入物业管理规定,明确责任,让居民在一开始就知道,一旦发生这种行为,就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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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抛物伤人可判刑

  据了解,在全国,高空抛物伤人,甚至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事件常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度,全国住宅小区仅因高空抛物造成的纠纷案件就达2000余件,未上升到法律诉讼的高空抛物争议还没有统计在内,其中造成重大伤害事故约180余件,造成死亡事故的不少于20件。

  2011225日,四川人朱某为贪图方便,将一个装着白灰的铁桶直接从三楼窗户扔出,不幸砸死楼下一男子。晋江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6个月,缓刑2年。

  高空抛物在现在的城市越发频繁地出现,这样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一旦砸到人,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曾办理过上述朱某案件的法官分析说,高空抛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最高可判处死刑;另一种是意外事故。法官说,比如现在很多人家都在窗台养花或者放些硬物,狂风一过,可能将这些东西吹落窗台;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不小心碰到这些东西,致其坠落,结果砸到人。对于这种意外事件,当事人(或物主)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征集令

  从村民到居民,身份转变容易,可观念、习惯转变却不易。经济报“‘新市民那些事专栏,关注市民在晋江城市化进程中从农村走进小区的那些事儿,希望引导大家更新观念,在新的居住环境里做一个文明的居民,营造良好的邻里关系。如果您的新小区里也有类似以前农村的旧影像,欢迎拨打82080933与记者一起分享探讨。

记者 蔡培仁

[编辑:丽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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