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暂行办法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25-08-03 10:59
  

  日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系统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奖励的原则、对象和等级、条件和标准、权限和比例、实施程序及待遇等方面,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辅警奖励工作,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标志着全省辅警队伍管理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办法》规定辅警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在依法履职、服务群众以及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妥善处置重大案事件、圆满完成抢险救灾和重大活动安保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辅警予以奖励。同时,将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为民奉献的优秀辅警纳入常态化奖励范围,对在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辅警,实施及时奖励,提高激励时效性。

  2022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来,省公安厅持续完善辅警管理制度,先后出台辅警员额、招聘、层级管理等多项配套政策。《办法》的制定实施,是深化辅警队伍管理改革的重要环节,将有助于加强辅警权益保障、增强职业认同,激励辅警队伍立足本职、担当作为,在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标签: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蒋妮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