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多部门出台措施 保障快递员群体医保权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4-06-02 10:06
  

  晋江新闻网6月2日讯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参加基本医保合法权益,泉州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优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快递员群体。

  通知明确,在泉邮政快递企业及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应依法为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参加职工医保。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机构履行用人主体责任,依法为快递员群体办理职工医保。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快递员群体,应引导其参加基本医保,鼓励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那么,快递员群体应如何参加医保呢?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参保用工单位进行单位参保登记后,可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人员批量参保登记;已参保用工单位可直接进行批量人员参保登记。用工单位经办人员可通过单位网厅办理单位和人员参保登记。此外,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可通过“闽政通—医保服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记者 李玲玲) 

标签:快递员|医保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陈宝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