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曝光5起市容市貌不文明行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4-08-09 08:56
晋江新闻网8月9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市容市貌整体形象,今日,晋江市青阳街道对辖区5起乱倒建筑垃圾、占道经营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引导群众规范行为,做好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工作。
案例一:6月28日,张某生将建筑垃圾载至南山路并倾倒在锦青社区一生活垃圾桶旁,影响市容。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二:7月1日,向某嫣将生活垃圾乱倒在青阳街道莲屿西宫255号门前绿化带旁,影响市容。依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立即清理,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三:7月11日,青阳某芳餐饮店在陈村社区昭阳路占道经营烧烤,影响市容。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四:7月19日,郑某攀将建筑垃圾堆放在霞行社区下行张185号人行道旁,影响市容。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五:7月24日,邱某辉将建筑垃圾抛撒在阳光社区江声路人行道旁,影响市容。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00元。
(记者 曾舟萍)
标签:不文明行为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青阳曝光5起市容市貌不文明行为2024/07/05
- 梅岭整治乱堆乱放不文明行为2024/06/19
- 青阳街道对6起市容市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与处罚2024/06/01
- 新塘曝光一批市容环卫反面案例2024/05/11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