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政策加强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
晋江新闻网9月28日讯 近日,晋江出台《关于加强晋江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准入退出管理,精准把控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产业方向和发展质量,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从适用范围、产业发展定位、经济指标要求、项目审查把关、项目履约监管等多个方面对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提出要求。
《通知》所称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项目(以下简称“园区标准化项目”),专指纳入晋江市级“四个一批”项目盘子的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中有产权分割及招商需求的项目。其中,同一个区域内同一实施主体的多个园区标准化项目地块,其产业方向、经济指标等要求可视为同一个项目进行统筹处理。
《通知》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即园区标准化项目要坚持“一园一品”或“一园多品”原则,其中强链补链项目、产能回归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增资扩营项目是《通知》明确重点发展或引入的产业方向。
在“经济指标要求”方面,《通知》对企业入驻园区给出明确的规定,要求园区标准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一般不低于350万元/亩;园区标准化项目达产后首个完整纳税年度,亩均税收应不低于10万元等。同时,“专精特新”企业、本市孵化园区科创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的强链等三类企业入驻园区标准化项目,不受纳税、纳统相关门槛限制,但须明确在园区所在地注册法人企业,并在达产后按规定在园区所在地申报纳税、纳统。
此外,《通知》还对“项目审查把关”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申报纳入晋江市级及以上园区标准化项目盘子的园区标准化项目应经过项目准入、项目签约、项目报建及项目招商。
此外,《通知》补充说明,园区标准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分期实施建设。其中,首期应先建设不少于按规定须自留的建筑面积比例,超出自留比例部分和后续分期建设的工业物业,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后可按规定办理工业物业产权分割登记和分割转移登记。
(记者 蔡明宣)
- 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公司成立党支部2023/09/27
- 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获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2023/08/16
- 晋江召开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调度会2023/06/29
- 晋江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会商会召开2023/05/18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